请调整到合适屏幕阅读

返回

京师分享|“父债子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行政部 阅读:6 发布时间:2017-07-27 14:44

a01.jpg
【基本案情】

王某的父亲被人怂恿承包了一间店铺,自己存款不够,还向他人借款10万元,目前生意不顺利,借款还不上,债主就找到了王先生,要王先生替父还债,还表示不按时还钱就要“告”王先生。王先生说他父亲吃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父亲的债务他也曾经帮忙偿还过。但是10万元不是小数目。王先生说:“我想帮忙也力不从心。”王先生咨询不能“父债子偿”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评析】

父母的债权人向子女讨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父母和子女是分别独立的个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法律只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有责任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有义务替未成年的子女偿还债务,这是因监护产生的义务,而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在我国法律中,子女替父母还债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子女继承遗产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子女也可以放弃继承,这样就没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了。

a02.jpg总之,在现实生活中,父债子偿的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说法却不一定存在法律依据。对于此说法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子女对于债权人要求偿还父母(父母健在)所欠债务的,处于自身孝道而自愿偿还的,此种情况在此便不做赘述;

二是子女对于债权人要求偿还父母(父母健在)所欠债务的,子女有权拒绝偿还,因为在法律层面,债权债务关系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父母作为债务人,子女与债权债务关系无关;

三是父母过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相应遗产,债权人要求子女偿还父母所欠债务的,子女无权拒绝了,但偿还数额要与继承的数额相对应,即不能超过继承的数额,换句话说,对于超过继承数额的债务,子女有权不偿还。

a03.jpg

稿件审核|一审:孙    雪

二审:许丽丽

三审:王佳禾


© 2024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 Reserved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