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1 发布时间:2026-07-17 13:11
【喜报】近日,我所杨琳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喜获胜诉佳绩——法院依法撤销一审、二审生效判决,彻底推翻此前对我方当事人不利的事实认定及裁判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合法权益!该案原本历经了一审、二审及再审审查多轮诉讼程序,但当事人诉讼请求均未获支持,即将面临合同解除、房屋腾退、已付房款无法收回的严重不利后果。就在当事人近乎绝望之际,偶然在和朋友聊天的过程中听闻朋友对我所杨琳律师的夸赞,所以来到律所,希望能借助杨琳律师的专业能力,为自己的维权之路点燃新的希望。杨琳律师代理本案后,通过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程序实现“逆风翻盘”,最终本案经辽宁高院再审,彻底扭转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多轮失利的局面,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当事人坚持维权的有力回馈,更是我所律师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的生动体现。
案情回顾:多轮诉讼失利,当事人陷入维权困境
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背后,是当事人一段长达数年的维权艰辛路。起因是当事人A基于对朋友B的信任,与B签订了一份内容十分粗略的房屋购买合同,后当事人发现案涉房屋并非登记于B名下,而B的母亲C才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A与C在B的陪同下共同到公证处,签订了一份与之前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基本相同的协议,并在签订此合同之前和之后,按照最初合同约定,陆续将购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B,但因税收政策的问题,C一直未与A办理房屋过户手续,A后来从B处得知C去世的消息,B主动建议A起诉C的合法继承人,并主动向A提供了立案所需的被告信息,A诉请法院确认其与C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请求C的合法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而,维权之路伊始便布满荆棘——立案以后,能证明A已支付购房款的B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被告主张C未收到过购房款,不认可A已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不认可A的诉讼请求,最终一审法院认为A所主张的案涉购房款实际由B收取,故不能证明A已履行案涉支付购房款义务,所以驳回A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A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心有冤屈的A继而申请再审审查,遗憾的是,再审审查阶段的结果依旧未能如A所愿。三次诉讼失利,不仅让A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更使其对维权前景陷入深深的迷茫。房屋作为家庭重要的资产,关乎A的切身利益,每一次不利判决都像一记重锤,击打着A的维权信心。就在A维权希望近乎渺茫之时,经友人介绍,其与我所杨琳律师建立联系,期望借助专业法律服务扭转困局。
律师介入:抽丝剥茧梳理案宗,精准定位突破方向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杨琳律师并未因案件“多轮失利”的背景而退缩,其以专业、严谨的态度认真投入到案件办理中。为全面了解案件,杨琳律师投入大量精力系统梳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从最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到一审、二审的庭审笔录、裁判文书,每一份证据、每一处细节均进行细致核查。经全面研判,杨琳律师发现一审、二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关键性瑕疵,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及证据采信存在偏差,上述问题正是导致当事人此前诉讼失利的核心症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杨琳律师精准判断:此时通过常规的再审申请途径已难有突破,民事检察监督将是本案维权的“关键突破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基于这一思路和以往多次成功代理再审疑难案件的成功经验,杨琳律师迅速制定了以“申请民事检察监督”为核心的维权策略,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获得当事人的完全认可与支持。
力挽狂澜:检查监督发力,再审程序终现曙光
代理策略确定后,杨琳律师迅速启动民事检察监督申请材料的筹备工作,为确保申请理由合法充分、证据链条完整扎实,杨琳律师对申请书进行反复推敲与完善,将案件中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逐一厘清,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及类案裁判规则进行严谨论证,最终形成逻辑严密、说理充分的申请材料,正式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民事检察监督申请材料。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程序后,杨琳律师积极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沟通案件细节,详细阐述我方的核心观点。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缜密审查,认可杨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本案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遂依法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抗诉意见,案件最终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再审胜诉:正义终得伸张,专业赢得信任
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庭审中,杨琳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结合扎实的证据材料及精准的法律适用,清晰有力地阐述了我方的诉讼主张,直指一审、二审判决中的核心错误。最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方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撤销一审、二审生效判决,支持我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再审判决。当胜诉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时,当事人激动不已,对杨琳律师及我所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是杨琳律师给了我希望,凭借专业的能力帮我推翻了之前的不利判决,真是太感谢了!”。
律师感悟:坚守法律信仰,为当事人维权到底
谈及本案的代理经历,杨琳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的胜诉,既是当事人维权的成果,更是司法公正的彰显。作为律师,我们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无论案件疑难程度如何、维权路径多么曲折,只要案件存在裁判不公之处、当事人诉求具有合法依据,我们就会坚守法律信仰,以专业能力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每一份胜诉判决,都是对律师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的积极回馈,也让我们更加坚信司法正义。 本案的再审胜诉,是我所律师专业服务能力的又一次有力印证,充分彰显了我所“以专业立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未来,我所将持续汇聚优秀法律人才,以精湛的法律专业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持续迈进!
承办律师

杨琳,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员普法讲师团讲师,京师律所(全国)知产委委员、京师律所(全国)青工委业务培训中心副秘书长、大连财经学院文法学院实践指导教师、大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家志愿者。杨琳律师专注于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策略、诉讼方案的研究与制定,具有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庭审经验及胜诉业绩。
擅长业务领域为:民商事再审、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解析、代理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其代理的多起案件获评优秀案例,凭借专业严谨的执业素养与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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