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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大连文风|王黎辉律师解读《外商投资法》

来源: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阅读:7 发布时间:2020-05-19 15:37

雨过天晴,万木葱荣,在这丽光艳颖的初夏里,大连市西岗区招商局今天下午在大连市西岗区森茂大厦举办西岗区外资政策解读及招商推介会,我所资深双语律师王黎辉女士出席大会,并在大会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称外商投资法)的内容做详细解读,受到与会者的热烈欢迎!

a3.jpg图:京师大连王黎辉律师

王律师从《外商投资法》出台背景、改革创新、主要亮点、配套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向来宾做详细解读。《外商投资法》是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三法合一,以期达到规范化、国际化,更好的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法》中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制度(第4条)、参与政府采购(第16条)、国家安全审查(第35条)、信息报告制度(第34条)及过渡期(附则)、知识产权等相关规定成为《外商投资法》中改革创新的亮点。例如《外商投资法》第4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为了更好地配合完善《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由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院颁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商务部颁布的各类部门规章等作为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a4.jpg图:会议现场

《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与国际接轨、对外开放创新的新举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立法宗旨,为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的规制统一,公平竞争奠定了框架基础。随着《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更加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为我国推进外商投资,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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